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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一九五○年代為通俗雜誌寫中篇小說的時候,仍然把它叫做「短中篇小說」,我只知道文章要夠長,而且一個字零點五分錢。也就是說,如果我寫了一萬字,差不多也就是那時候一篇中短篇小說的長度,那麼我遲早可以拿到一張五百美金的支票。這對一個與生活拮据的年輕作者來說,是份不壞的收入。
今日的中篇小說,字數可以從一萬字到四萬字不等,比短篇小說(五千字左右)的篇幅長,又比一本長篇小說(至少要六萬字)要來得短許多。中篇小說融合了短篇的精要切題,以及長篇的深度,所以並不容易寫。事實上,這種篇幅的小說困難度高,加上中篇小說的市場狹窄,現在如果還有作者在寫這種小說,實在令人驚訝。
但我們卻想出了這個卓越的企劃。
將懸疑偵探小說中最好的作家們集合起來,請他們寫出全新的中篇小說,再把這些同樣優秀的小說收錄在一起,首次在全世界發行。這聽起來野心不小吧,不是嗎?如果是在一個完美的世界裡:是的,這的確是一個妙主意,這是你要的中篇小說,先生,謝謝你邀請我為這個企劃撰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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